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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福州平潭商铺迎来“涨租潮”,租金普涨近五成

发表于2011-05-1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有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增强政府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能力,日前,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我省开展完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住房用地试点工作,将采取四种方式供应住房用地,探索供地方式多样化的可能性和可操作性,改变住房用地单一的供地方式,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发表于2011-05-11

这四种新供地方式是:

——综合评标方式,可试用于商品住宅配建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出让,其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单独建设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评标内容可包括投标价款、付款进度、开发建设周期、政策性住房建设条件、土地节约集约程度,企业资质、业绩、财务状况、以往出让合同履约情况,配建的保障性住房面积、套数、建设标准等因素,并设定相应的权重。最终按照综合条件最佳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受让人。

——双向竞价方式,可试用于限价商品住宅项目。双向竞价是指在土地出让竞价中,按照出让人确定的起叫价,以“向下”竞房价、“向上”竞地价的方式出让土地。

——限地价竞房价方式,可试用于限价商品住宅项目。参照建设工程招标方法,由城市政府规划整理好土地,根据规划条件委托几家信誉好的设计单位设计建设方案,再经专家评选出最佳方案后,公开向社会招标开发建设。招标方案列明建筑材料标准、动工竣工时间等,同时,列明每平方米楼面价的土地出让金。投标人报出的房屋售价最低,即取得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经营权。

——限地价竞配建方式,可试用于配建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出让,配建中独立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出让宗地设定合理土地上限价格,当竞买报价达到合理土地上限价格时,则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现场投报配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或公共租赁房面积的方式确定竞得人,竞买人在竞买时承诺的保障性住房配建面积规模最大,即取得土地使用权。

通知要求,各设区市市本级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先开展试点工作,各设区市可确定若干个县(市)选择合适地块开展试点工作,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再推广。

发表于2011-05-16

散布涨价信息

发表于2011-05-17

幸运而又可怜的平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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