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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8月6日上午,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关于2019年第四次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8月6日上午,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关于2019年第四次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据公告显示,将于8月29日上午公开拍卖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2019拍-13号地块须建设10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
(地块信息图)
2019拍-13号地块
2019拍-13号地块位于吴航街道东关东鹤路东北侧,实际用地面积约92.24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出让起始价43000万元。
该地块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10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9586元/平方米均价予以回购,除此之外,该地块配套的幼儿园必须与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分期建设的住宅小区项目,配套幼儿园应在交地之日起2年内完成建设。
2019拍-13号地块内涉及11栋保留建筑(约7554平方米)的修缮、改造利用应参照历史建筑保护的相关规定,并符合“长乐吴航东关旧改启动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要求,保护修缮方案应先报和平街特色历史文化建设运营指挥部审核后报区政府评审通过。
2019拍-14号地块
2019拍-14号地块同样位于吴航街道东关东鹤路东北侧,由A、B两个地块共同组成,用途为商服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出让起始价15000万元。
2019拍-15号地块
2019拍-15号地块位于吴营前街道营滨路东侧、场南路北侧,实地用地面积约37.25亩,用途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出让起始价42000万元。
该地块拍卖竞价采用限地价、控房价、竞配建住宅建筑面积方式,地块商品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未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地块竞配建住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按照出让公告发布之日的该地块所处级别住宅基准楼面地价加上2600元/平方米回购。
此外,2019拍-15号竞得人须建设6904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按照12307元/平方米价格销售。
本次拍卖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本公告内容与拍卖出让文件不一致的,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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