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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主办:市委依法治市办
市司法局 福州晚报
协办:福建闽众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
小张(化名)的父亲老张(化名)几天前过世。小张拿着老张临终前写的遗嘱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却被告知房屋已经被过户到某银行名下。原来老张多年前与某银行订立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银行每月支付他2000元生活费,等他过世后房产归银行所有。小张感到疑惑,父亲的遗嘱是临终前写的,为什么遗产要按照多年前的遗赠抚养协议处置?
福建闽众律师事务所吴文超律师解析: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于遗嘱。原因在于:遗赠扶养协议作为一种双务合同,扶养人履行了负责被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理应享有获得遗赠的权利;被扶养人生前有权要求扶养人照顾自己,同时也有义务让扶养人在自己死亡后受遗赠。这种合同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思,理应比仅体现一方意思的遗嘱效力优先。因此,本案中老张每月领取了银行支付的2000元生活费直至去世,即便他后来在遗嘱中写明房屋由小张继承,银行也有权获得房屋的所有权。
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文章来源: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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