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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产调控绕不开存量房这坎 或掀起调控新波澜

发表于2011-09-27
重庆市地税局相关工作人员确认,该市将从10月1日起对主城区内符合要求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重庆因此成为国内首个对存量住房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城市。
发表于2011-09-27

对此,人们不仅会产生这样的疑问:为什么国家连续数年房地产调控收效甚微、即使在去年开始一些城市实施限购情况下,房价涨价预期仍然强烈,购房仍是一些投资者的首选?我认为这其中虽然有多种因素,但在调控政策导向上,不触及存量房利益、多套房屋持有者的持有成本太低,是一个重要原因。

发表于2011-09-27
有人认为房屋购买者在买房时已经按规定缴纳了各种税费,如果再对存量房征收房产税就是重复征收。对于这种观点,我并不认同,因为在购房阶段依法缴纳相关税费,是建立在无购房数量限制平等基础之上的,一个人买一套房交一套房的税费,买10套房交10套房的税费,这是公平交易,而对拥有多套存量房征收房产税,就是要在原来平等征收基础上,减除一定数量自住部分后,再一次依法增加税收,目的是增加持有多套房的成本,以增加公共收入,调节收入差距,这样的重复征收是必须的
发表于2011-09-27
从另一个角度看,一些富裕阶层在存量房税收政策完善以后,多住房、住高档房,在提高自己生存质量的同时,依法向国家多纳税,也有一种自豪感、光荣感、成就感,再也不会像没有实施房产税那样,一直受到社会舆论的鄙视。
发表于2011-09-27

必须承认,房地产调控的本质是不同社会阶层的利益再调整,开征房产税,向存量房开刀是绕不开的一道坎。令人欣慰的是,社会上关于向存量房征收房产税的认同感正在上升。

发表于201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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