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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南台16府给个说法

发表于2015-01-16

    缴付完购房款的30%首付款,说好只要1个月就可以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可已经2个月也不给我订购房合同,后来才知道工程已经做了抵押贷款,得等银行解押,说明这个开发商实力不够。房产都说8县可以在福州(只要购买首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等2个月后说不能用公积金贷款,南台16府你就是这样对待业主的吗?在南台16府购房者大家要团结一致,要先订合同后去缴纳首付款,否则也会被套。要讨个说法。有同样情况加我QQ  546013218

发表于2015-01-20

维权到底

发表于2015-02-02

不会吧,南台16府不能公积金贷款吗???


我买首山新都汇的都可以公积金贷款啊!

发表于2015-02-10

自已SB ,什么都没有就给人30%的购房款,最起码要有个收据,里头有交房时间,签定合同时间,交定金也要注明可退款等事项,楼主这就是所谓B,只顾抢房坐等,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时候,福州这种小城市,开发商基本资金都出问题了,活够被开发商整

发表于2015-08-24

请问楼上各位是如何维权的,是否已维权成功?,已交首付未签合同的。如果想退款如何维权、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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