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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首套房是怎么认定的呢?首套房具体可以享受到哪些优惠政策?快随小编来瞧瞧吧!
前几期内容回顾:
买房这个话题一直是近年来风口浪尖,众人议论的一个话题,由于高房价也给不少刚需者带来不晓得生活压力。很多人在买房的时候也哦度会考虑到一个问题,那就是首套房优惠政策问题,也就是说买的套房能有一定的优惠,如果已经有房产了,那就无法享受到首套房优惠,并且需要交纳更多的资金。但是大家似乎首套房有误解,其实并不是所有房产都算是首套房。
那么首套房是怎么认定的呢?首套房具体可以享受到哪些优惠政策?快随小编来瞧瞧吧!
一、什么是首套房?
首套房,是指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以国家对首套房的的认定标准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我国城市居民购买套住房享有按揭贷款利率优惠和首付比率等优惠政策。
所谓的“首套房”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买房人年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是享受契税税率1%的优惠);购房人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
二、首套房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在贷款买房的时候,对于首套房和二套房,银行会有不一样的贷款政策,其中首套房往往能享受更多优惠。
1、首付比例更低。购买首套房的首付比例比二套房低,比如首套房首付比例是房价的30%,那么二套房首付比例至少是房价的40%。现在房价越来越高,想要攒足首付款都很不容易,10%的首付差异对很多年轻人来说也算一笔不小的金额了。
2、贷款利率更优惠。现在大多数城市中,首套房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0%,而二套房贷款利率则为基准利率上浮20%。
3、减收契税。房屋产权发生变动时需要向新业主征收契税,税率一般为3%-5%。首套房可以享受契税减免优惠,比如对于首次购买的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普通住房,税率仅为1%。
三、首套房享的认定标准
既然贷款买房时,首套房能享受到的优惠远多于二套房,那么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
目前每个城市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存在差异。具体来讲分为认房不认贷,认贷不认房、认房又认贷这三种情况。一会认贷,一会认房,简直让人傻傻分不清楚,那到底什么是认房,什么又是认贷?这三种情况又有何不同呢?
认房指在界定二套房时,如果借款人在当地房屋登记系统中已经有了登记信息,那么再买房时,该房就会被界定为二套房或以上。
认贷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时,如果卖家在银行征信系统里已经登记有贷款买房的信息,那么再次申请贷款买房的时候,将界定该房为二套房或以上,认贷是指你有几次贷款记录,而不是考虑贷款是否还清。
在不同城市,关于首套房的认定有以下三种情况的区分:
1、 认房不认贷
意思是不管购房者有没有贷款记录,只要购房者证明其名下无房,就可以按照首套房认定,如果购房者名下已经有一套房,则无论是否贷款,贷款有没有还清,再买房都会按照二套房来认定。银行办理贷款时,不会考虑购房者的历史贷款记录。
举例:小李曾贷款买过一套房,当贷款结清之后就将房子卖给了其他人,按照认房不认贷的标准,现在他再次申请房贷时,会被认定为首套房。
2、 认贷不认房
这个是指不再以家庭拥有的房屋数量认定,二套房购买家庭只要还清首套房的贷款,再次贷款还是按照首套房认定。
例如:小米没有办理过房贷,但名下有一套全款房,那么现在办理房贷,会认定为首套房。如果之前办理过房贷,即使已经结清,会被算为二套房。如,广东、杭州、武汉、昆明、江苏省宿迁市实行的是认贷不认房的政策。
3、 认房又认贷
这个政策是严格的,普遍存在于一线城市。不管之前是全款买房、贷款买房已还清、还在还贷款或者买了一套房之后又卖掉房子。无论是以上哪种情况,在这种政策下,都会被界定为二套房就会按照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执行。
除非是全款买了一套房,然后再卖掉,并且名下没有房子或贷款记录,那么再买房的时候,就会被认定为首套房。
据统计,目前我国大致已有8个城市实行了该措施,分别为北京、杭州、厦门、广州、青岛、天津、深圳及上海。
以北京为例,自3月17日新政公布后,首套普通住宅的首付比例为35%,而二套普通住宅的首付比例则为60%,按照“认房又认贷”的原则,执行二套待遇。以一套500万元的住房为例,其首付款较此前高出125万元。
上海的话,要求目前名下无房贷,包括之前的房贷已还清,符合上海资格的购房人群就能享受首套房贷政策,贷款7成,首付3成,利率基本上都是基准利率。
当下,福建泉州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基本上可确定为施行的是“认房又认贷”政策,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
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认定政策,我们在买房时,一定要提前了解自己所在城市的房贷政策。大多数城市公积金贷款都是认贷不认房的政策,在房住不炒的大趋势下,国家对房贷的政策会越来越严,所以以后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会逐渐倾向于“认房又认贷”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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